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