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