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,相對人聲請駁回。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