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和解【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、扶養費等案件】、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案件】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部分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