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3.41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