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