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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