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