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