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訴【確認債權不存在等事件】,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