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