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