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