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排除侵害等(含拆屋)等事件】,原一審為駁回,經由上訴可拆除部分屋簷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