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