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