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交通過失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拿到賠償和解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