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