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誣告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