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