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