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