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勞動調解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