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