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,每月給付2,780元,0利率,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