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交通損害賠償等】,獲判更多之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