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