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