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