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經調解,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向詐騙集團加害人請求,獲判全額新臺幣60萬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