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職業災害補償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勞資糾紛律師推薦|板橋勞資糾紛律師推薦|板橋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