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