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割共有物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