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更一審【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請求被上訴人連帶給付賠償金,獲全部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