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