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