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