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