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