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