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