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