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