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