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貳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