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