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