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只需償還總債務1.167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