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貳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