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